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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的时间里我们像姐妹。
谁让你天生丽质难自弃,不用什么保养依然看起来那么小。好像老天也帮着你,别人眼里我总是看起来比较“老”,于是无形之中就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每次逛街买衣服,或者是学校家长会就是你收获得意最多的时候。诸如“啊呀,你真的是她妈妈,看起来好年轻哦,完全就是姐妹俩么~”你笑得那么欢快,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亲爱的,难道你没有辨别出这话的另一种味道么。(你丫的这么年轻,一定是人家小姑娘的后妈。)XD!
所以为了满足你作为女人小小的虚荣心,学校里的家长会无一例外几乎都是你参加,当然,老爸忙是一个原因,还有你不知道的,为了让你开心。
我们窝在沙发上像朋友似的谈心,交换彼此的想法。这样的时刻,我会觉得自己是个被尊重的个体,一个可以和你对等的女人。
20%的时间里我们像演小品的。
在家里,在你面前,我会肆无忌惮疯疯癫癫完全不顾形象出演一个个丑角逗你开心。我模仿电视里的人物或者周遭我们熟悉的人。你的笑点很低。我劣质的,几乎不花功夫的演出总是能博得你的哈哈大笑。有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演技拙劣,包袱浅显。可是你笑得那么真切,把你原本不大的眼睛眯得更加小。我知道,你是真的被我逗乐了,没有任何敷衍和配合。
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不会看起来像大部分人认为的那么冷。因为你是最亲近的人。
也只有我,才能让你发嗲。每当你嗲声嗲气地对我说话时,我都会非常配合你地回以同样的说话方式,直到两个人都觉得骨头酥软,相视而笑。
家里有这么两个疯疯傻傻的女人,可怜了唯一的男人。
20%的时间里你把我当成夜里因为害怕你离开而摸摸你的脸的小孩。
7岁之前,我成功把老爸驱赶到小房间里,和你在一起。可是,夜晚在当时的我看来是那么黑(原谅我,小时候真的这么觉得),好没有安全感,总觉得你们平时开玩笑的话会当真,说不定半夜里就把我一个人丢家里然后远走高飞。我拿小手摸摸你的脸,你的耳朵,你的鼻子,你的眼。“妈妈在这里。”似乎是最有用的安全凭证。
五六岁的时候,你胆结石疼得不行,时常半夜起来去医院看病。记得有一次我半夜醒过来发现你和爸爸都不在,吓坏了,但是你们很细心地把家里每个房间的灯都打开了。五六岁的孩子还是忍不住哭了。却只是一小会儿,然后就恢复了冷静。我分析每一种可能,去楼上邻居那儿找你,打电话到你单位询问你是否夜班,最后想到了你可能在医院,可是我没有医院的电话。在我几乎要茫然失措的时候,你们回来了。直到很久以后,还津津乐道这一晚我淡定的反应。
后来你动手术。你成了我的“无胆英雄”。那时候我多大?嗯,顶多七八岁。我告诉爷爷我要带一样礼物去看你,然后在他的陪伴下我挑了一支口红给你。虽然后来觉得自己当时的品位真差,口红颜色一点都不合适你,可是你当时收到的时候那么欣喜。
10%的时间里你是我的女儿
夏天快到的时候你哀怨地跟我抱怨自己太胖要减肥,然后我就督促你多吃水果多运动,在你面前扭动自个儿的小蛮腰激励你。你看见冰激凌的时候还是没有抵抗力,“让减肥在等我一会儿吧。”“啊呀,又穿不了漂亮衣服了!~”亲爱的,你嘟起嘴吧的样子简直和我一模一样。
我们一句不和就会正儿八经吵起架来,争论不休的时候还会互掐。你咬牙切齿,我声嘶力竭。都说女人和女人的战争是最可怕的。那么我们的战场一定弥漫着硝烟的味道,尸横遍野。因为我们都不好惹。
我常常跟在你背后关掉你忘记关掉的灯。
我悄悄为你盖上毯子在你熟睡时。
你做错事被我批评的时候会乖得像个小孩。
我时常错觉自己才是妈妈,而你呢,是我丢三落四死要面子得理不饶人的女儿。
最后10%,算了,还是我做你的女儿吧。
现在我已近超过你一个个头,你踮起脚尖也未必够得到我。
现在我变得比你强势,虽然你从来就不是女强人的那种。
现在我已经过了渴望当假小子的时期,向你喜欢的小女人类型靠近。
现在你思考问题的深度广度已经开始跟不上我,时常被我的观点说服。
现在你开始思念和我逛街的日子,和我谈天的日子,和我吵架的日子。
肉麻的话之类的,我总觉得我不是很擅长。虽然高三写模拟作文的时候有一次写到你,写到自己眼眶湿湿的。它还躺在我的抽屉里。
与它一样,你看不到我写你的文字。
没有办法在你身边了。这一年的这一天。就像你说的一样,你也无法在这一年的另一天在我身边。
下辈子如果我是男人,你愿意嫁给我么,因为,我想参与你的前半生。
哈哈,前提是,老爸下辈子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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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荡荡的寝室里再一次只剩下我一个人。实际上应该很习惯了吧,很多次,一个人看着空掉的三张床铺,无奈地只能报以苦笑。
什么叫做浮萍,大概就是如此。
现在如果我在家里,一定和老爸老妈守在电视机前看世博开幕式吧,如果我有伴的话,现在也一定出去看烟火了吧,宅在寝室里做什么。甚至连个网络直播都顾不上,一字一顿地写着断断续续反反复复推到重来的稿子。没有什么心情,一个人的狂欢终究会想烟火一样,绚烂一阵然后覆灭。尽管我享受独处的时间,却总难以吞下独处所带来的稀薄的空气以及窒息的安静。现在,甚至会偶尔开始抱怨了,为什么我总是一个人,为什么我总要一个人。
原来我并不喜欢孤单。我总以为自己喜欢一个人,到头来还是发现存在装蒜的成分。如果真的享受独处的时间,犯不着上来叫嚣没人陪。
最近做了两个梦。
倒不是梦得内容又多戏剧化。只是惊讶于自己居然能把梦里的每个细节都记得这么清楚。小到甚至梦见的奶茶的口味,路的名字,公车的号牌。从来没有过的细致而深刻。好像是印在脑子似的挥之不去。
很多次,醒来以后都会立刻忘记梦的内容,又或者是回忆起来少了半分,再回忆起来又少了二分之一,一来二去就渐渐忘记了。记得老师开玩笑说,放纸笔在枕下,每日做梦后就立刻记下来,说不定将来就是灵感的来源。虽说办法是好,但是叫我怎么可能在迷迷糊糊做梦之后还清醒清楚地把梦的内容详尽记录。
现在贪恋一种味道,有一种熟悉和安全的感觉。但我不知道是哪个牌子的香水。最近受某人影响,疯狂恶补香水知识,打算权衡之后给自己置办一款。不料今天下午去五角场逛了一圈,发现暂时相中的几款香水都没有专柜可以试香。下次有空去徐家汇或者淮海路逛逛吧。
不喜欢香甜系的。总觉得和自己气场不和。我喜欢干净清爽的味道。比如这个一直被我误认为是洗发水沐浴露或者乳液的味道。
HEBE与我说起她想学电吉他的事,说起我们多啦A梦小组有望组个乐队的设想,让我假期把丢掉已久的键盘重新拾起。有点想去学架子鼓,但是碍于乐器以及场地,估计无法实现。
因为上一篇写得太过用力,以至于现在总抽不出精神来把脑子里盘旋的东西写下来。又好像犯了毛病,觉得自己写的东西真的差得不行,一文不值。每每回头看都有掀桌的冲动!怎么会写的这么差!
然后我就弱了。